
當事小孩向記者介紹事發當日情況。《華西城市讀本》供圖
現場目擊者向記者介紹情況。
原標題:三名小童扶老太被指撞人
四川達州警方以欺詐立案 多名目擊證人現身
今年6月15日,四川達州城區正南花園附近,65歲的蔣婆婆摔倒在地,造成大腿根部粉碎性骨折,共花去醫療費、護理費等2萬余元。蔣婆婆摔倒后,手里死死抓住一位9歲小朋友的手。小朋友家人表示,3個孩子當時是去攙扶老人,卻被誣陷。蔣婆婆則稱是小孩將自己撞倒。
雙方各執一詞,5個多月過去,事情尚未得到解決。昨天,小朋友一方家長以敲詐勒索為名,向當地派出所報案,警方現已立案調查。蔣婆婆一方則稱:“我們擬向法院提起訴訟,誓要討回一個公道。”
□扶人事件
當事小孩:婆婆摔倒叫我們扶
四川達州市民江先生稱,他家孩子扶摔倒的老人卻被對方所訛,老人稱被三個孩子打鬧撞倒摔傷,要求賠償醫藥費。
20日下午兩點,記者來到老婆婆摔倒的事發地達川區正南花園,江先生和另一名當事小孩家長早已等候在樓下。
江先生9歲的兒子小華回憶,事發當天大概下午3點多,他和兩個同齡小伙伴正在樓下玩耍。“我們玩著玩著,看見有個老婆婆在不遠處路邊摔倒了,她也看到我們并朝我們喊:‘小娃兒,把我扶起來一下嘛!’”小華說,“我們3個馬上跑上去扶她,沒想到我剛扶著她的胳膊,她一下就把我的手抓住,說是我們把她撞倒的。”
另一名當事小孩小鵬說:“我們看到那個老婆婆摔倒,她一喊,我們馬上就跑過去扶她。小華比我們跑得快,他第一個扶老婆婆扶,結果那個婆婆卻把他抓住,要我們賠她醫藥費。”
目擊者:老人家是自己倒的
記者隨后采訪了多位現場目擊者,他們都是樓下的商家和住戶。“那個七旬老太摔倒的地方離我不到10米,我看得一清二楚,她是自己倒下去的。”在事發點不遠處開副食店的陳女士說,最開始是兩個老太太一起并肩往前走,走到一半時有個老太太慢慢地往地上倒,另一個老太太轉眼就不見了。
“我當時還準備去扶她,看到3個孩子跑過去了就沒去。但等了一下見她還沒起來,我以為是孩子力氣小扶不起來,就跑過去。”當天下午在事發點的王女士說,“我跑近一看,老婆婆把那個小孩子的手腕緊緊抓著,小孩子的手上都勒起了紅印,我使了好大勁才把她的手掰開。”
另一名目擊者介紹,隨后他們幾人一起把老人家扶到附近診所,她一直稱自己受了重傷,大家打了120把她送到醫院去了。老人在醫院檢查后確定為大腿根部粉碎性骨折,在通川區紅十字醫院住院半個多月,共花費醫療、護理等費用2萬余元。
孩子家長:不堪其擾準備搬家
截至11月20日,離事發時間已過去5個多月,但雙方就醫療費用由誰支付仍未達成一致意見。老婆婆及家人堅稱她是被3個小孩撞倒的,醫療費用應由小孩家長支付,而小孩及家長非常不服氣,說做好事反被賴上了。
此事一直沒得到解決,11月16日,老婆婆的家人背著她找到江先生家。“當時有一個是她兒子,另一個好像是她孫女,背著老婆婆來到我家,將她丟下就走,揚言不賠醫藥費老人就不走,一直住在我家。”江先生說,他真的感到太委屈了。
老婆婆就這樣在江先生家住了兩天,江先生不堪其擾,甚至準備收拾東西搬家。“她這樣天天住在我家里,我給她好吃好喝,還怕她在我這兒再有個三長兩短,到時候到哪里說理去嘛!”江先生很無奈。
□記者調查
老人兒媳:洗澡時摔倒
20日下午,記者打通了摔倒老人兒子龔先生的電話,接電話的是龔先生的愛人。核實了信息后,記者確認接電話的是老人的兒媳。她證實了婆婆骨折一事,但卻說:“她是自己在家里洗澡的時候摔倒的。”
對于老人外出摔倒并聲稱是3個小孩將自己撞倒一事,老人的兒媳予以了否認。對找3個小孩的家長賠償醫藥費一事,兒媳也說“沒有這回事”。
老人兒子:說在家摔傷才能有醫保
對于自己愛人的說法,龔先生稱自己被設了局,“老人醫療共花去2萬多元,只有自己摔倒,醫保才能報銷。為了解決問題,司法所主持調解時,我們即達成一致意見,其中一萬元通過醫保報銷,另一萬元由當事四方分擔。這才有了在家里摔傷一說。但真實情況是,老人就是被孩子撞倒的。”
對于警方立案一事,龔先生表示自己不擔心,“協調不成,我們也在考慮將向法院提起訴訟,維護自身利益。”
□司法調解
三家長無奈答應各賠2500元
與老太太家人協商無果,有人給江先生支招,讓他到司法所尋求幫助。19日下午,江先生和另兩名家長約摔倒老人蔣婆婆的家人到南外鎮司法所進行調解,并請事發時在場的多位目擊證人前往作證。
在聽取了雙方陳述后,南外鎮司法所本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則,對當事雙方給出了建議:醫療、護理等費用共計2萬余元,其中1萬元分為四部分,3個孩子家長及太婆一方各承擔四分之一,剩余的由太婆一方自行承擔。
對于這樣的調解建議,江先生和另兩名家長接受不了,表示孩子明明是做好事卻要賠錢,以后孩子都不敢做好事了。但老太太的家人抓住江先生的衣服不讓走,實在沒辦法,3個家長商量了一下,與他們達成了口頭協議,同意調解并約定21日下午付錢。
□最新進展
孩子家長報警警方以欺詐立案
昨日上午9點,3個小孩的家長和蔣婆婆的家人再次來到了達川區南外鎮司法所。
昨日上午,在南外鎮司法所,小孩家長江先生不服司法調解結果,推翻了此前達成的口頭協議,并與另外兩名家長意見達成了一致。江先生表示,既然蔣婆婆不是自己的孩子撞倒的,那么自己就絕不可能承擔相關的賠償費用。南外鎮司法所在征得3個小孩家長的意見后,決定中止司法調解,建議當事雙方走正常的訴訟程序。
在南外鎮司法所中止司法調解后,江先生及另外兩名家長正欲離開的時候,蔣婆婆的兒子和孫子卻將江先生堵住不讓他離開。據江先生介紹,當時太婆的兒子和孫子一前一后將他堵住,告訴他不拿錢就不能走。江先生最后無奈拿出1100元錢才得以脫身。
昨日上午,江先生來到南外鎮派出所,以敲詐勒索為名報了警。該派出所證實警方確已經立案,“我們是以欺詐立案,至于由派出所負責此案還是刑警大隊調查,只有等進一步了解情況后才能決定。”
舉牌尋證人7位目擊者愿作證
昨日下午4點半,達州的天空飄著小雨,江先生舉著寫有“尋找證人”的紙牌,站在6月15日事發現場的樓下。看到江先生舉的紙牌,住在底樓的唐婆婆主動過來打招呼。唐婆婆說:“我一定幫你作證,當天下午我看得清清楚楚,明明就是兩個老太婆一起走過來的,然后這個老太婆慢慢地往地上倒,另外一個就往回走了。”唐婆婆堅定地說。
另外,在11月20日的采訪中,多位現場目擊者都表示太婆是自己倒下去的。在事發點10米處開副食店的陳女士,還有同在事發現場的王女士都證實了唐婆婆了說法。
截至昨日下午5點半記者離開時,已有7位現場目擊證人表示愿意出來幫忙作證,并一一簽字按了手印。“不能助長這種歪風邪氣,不然以后哪個還敢做好事嘛。”其中一位愿意出面作證的女士說出了這樣的話。
據《華西城市讀本》《成都商報》
【早前報道】
摔倒老太喊小孩來扶 小孩上前即被抓住索賠
華西都市報 2013-11-21
“你說冤不冤嘛?明明是我娃兒做了好事,現在反倒被賴上了,(傷者)還跑到我家里住起,不賠醫藥費就不走。”昨日下午,家住達州市達川區正南花園的江先生向本報反映,今年6月15日,他兒子和另兩個小朋友在樓下玩耍,看見一太婆摔倒便上前去扶,不料太婆起身后卻說是3個孩子打鬧將自己撞倒的,賴上了家長。近日,太婆痊愈后甚至住到了自己家中,要求賠償醫藥費。
74歲的太婆一直堅稱自己被3個小孩撞倒,而3個孩子卻說是太婆自己摔倒讓他們把她扶起來,然后被賴上了。11月18日,江先生與太婆家人前往達川區南外鎮司法所進行調解,最終江先生和另兩名家長無奈與太婆家人達成口頭協議,同意賠償太婆一部分醫藥費用。
當事小孩:婆婆摔倒喊我們去扶 剛扶到就要我們賠醫藥費
昨日下午兩點,記者來到太婆摔倒的事發地達川區正南花園,江先生和另一名當事小孩家長早已等候在樓下。江先生說:“我專門聯系了另外兩個家長,還給小娃兒請了假,讓他們一起說下當時的情況。”
江先生9歲的兒子小華回憶,事發當天大概下午3點多,他和兩個同齡小伙伴正在樓下玩耍。“我們玩著玩著,看見有個婆婆在不遠處路邊摔倒了,她也看到我們并喊:‘小娃兒,把我扶起來一下嘛!’”小華說,“我們3個馬上跑上去扶她,沒想到我剛扶著她的胳膊,她一下就把我的手抓住,說是我們把她撞倒的。”
另一名當事小孩小鵬說:“我們當時看到那個婆婆摔倒,她一喊,我們馬上就跑過去扶她。小華比我們跑得快,他第一個把婆婆扶到,結果那個婆婆卻把他抓住,要我們賠她醫藥費。”
目擊者:太婆是自己倒下去的 當時緊抓娃兒的手不松開
記者隨后采訪了多位現場目擊者,他們都是樓下的商家和住戶。“當時那個七旬太婆摔倒的地方離我不到10米,我看得一清二楚,她是自己倒下去的。”在事發點不遠處開副食店的陳女士說,最開始是兩個太婆一起并肩往上走,走到一半時有個太婆慢慢地往地上倒,另一個太婆轉眼就不見了。
“我當時還準備去扶她,看到3個小娃兒跑過去了就沒去。但等了一下見她還沒起來,我以為是娃兒力氣小扶不起來,我就跑過去了。”當天下午在事發點的王女士說,“我跑近一看,太婆把那個小娃兒的手腕緊緊抓住,手上勒起了紅印,我使了好大勁才把她的手掰開。”
另一名目擊者介紹,后來他們幾人一起把太婆扶到附近診所,她一直聲稱自己受了重傷,后來打了120就把她接到醫院去了。
孩子家長:做好事反而被賴上 不堪其擾甚至都想搬家
截至昨日,離事發時間已過去5個多月,但雙方就醫療費用由誰支付仍未達成一致意見。太婆及家人堅稱她是被3個小孩撞倒的,醫療費用應由小孩家長支付,而小孩及家長非常不服氣,說做好事反被賴上了。
由于此事一直沒得到圓滿解決,11月16日,太婆的家人背著她找到江先生家。“當時有一個是她兒子,另一個好像是她孫女,背著太婆來到我家,將她丟下就走,揚言不賠醫藥費老人就不走,一直住在我家。”江先生說,他當時真的感到太委屈了。
太婆就這樣在江先生家住了兩天,令他不堪其擾,甚至準備收拾東西搬家。“她這樣天天住在我家里,我給她好吃好喝,還怕她在我這兒再有個三長兩短,到時候到哪里說理去嘛!”江先生無奈地說。
疑點重重 誰在說謊?
疑點一
江先生相信兒子不會撒謊,但太婆及家人卻咬定她是被孩子撞倒的。這一事件中,到底誰在說謊?
據江先生介紹,太婆家住南興苑,離他住的正南花園直線距離400米左右。據現場目擊者王女士說,當天下午太婆說自己是過來倒垃圾的。昨日下午記者在南興苑樓下看到了一個垃圾站,在兩個小區之間還有幾個垃圾桶,太婆有必要跑這么遠來倒垃圾嗎?
疑點二
現場目擊者稱,當天下午與受傷太婆同行的還有另一位太婆。在太婆摔倒之后,另一位太婆便匆匆離去。那么,另一位太婆為什么會匆匆離去?
疑點三
如果真是3個小孩撞倒了太婆,按理說調解時太婆的家人有權要求小孩家長全額支付太婆的醫療費用,另外還可索賠一些營養費等。那么,對于南外鎮司法所的調解建議,太婆的家人為什么接受?
太婆傷情
大腿根部粉碎性骨折 醫療費等花掉2萬多
據江先生介紹,太婆最先住進了達縣人民醫院,檢查后確定為大腿根部粉碎性骨折。“本來準備就在達縣人民醫院治療,但太婆的家人說在通川區紅十字醫院有熟人,去那邊醫療費用可以節省一點。”江先生說,然后太婆家人就把她轉到了通川區紅十字醫院。
“我們當時都有點懷疑她是不是粉碎性骨折,所以就同意了轉院,也想換個醫院再檢查一下。”另一名小孩家長說,結果兩邊醫院的檢查結果都是大腿根部粉碎性骨折。據了解,太婆在通川區紅十字醫院住了半個多月院,7月3日出院,共花費醫療、護理等費用2萬余元。
事件進展
雙方達成口頭協議 3家長各賠2500元
隨后有人給江先生支招,讓他到司法所尋求幫助。19日下午,江先生和另兩名家長約太婆的家人到南外鎮司法所進行調解,并請事發時在場的多位目擊證人前往作證。
在聽取了雙方陳述后,南外鎮司法所本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則,對當事雙方給出了建議:醫療、護理等費用共計2萬余元,其中1萬元分為四部分,3名孩子家長及太婆一方各承擔四分之一,剩余的由太婆一方自行承擔。
對于這樣的調解建議,江先生和另兩名家長接受不了,“該給的錢我們一分都不少,不該給的錢一分都不給。關鍵是我們娃兒明明是做好事,結果還要賠錢,這樣以后娃兒都不敢做好事了。”江先生說,“最后太婆的家人把我的衣服抓到不要我走,實在沒辦法,我們3個家長商量了一下,與他們達成了口頭協議,同意了這個調解建議,并約定21日下午付錢。”
家人說法
太婆兒媳:她是在家里洗澡時摔倒的
昨日下午,在江先生岳父的帶領下,記者找到了摔倒太婆居住的南興苑。江先生的岳父說:“我當時把她送到了她家樓下,只聽她說住在5樓。”
記者在5樓挨個敲門卻無人應答,最后,通過太婆兒子龔先生留下的電話號碼打過去,接電話的是龔先生的愛人。記者在核實了太婆的一系列基本信息后,確認接電話的是太婆的兒媳。她證實了婆婆骨折一事,但卻說:“她是自己在家里洗澡的時候摔倒的。”
對于太婆外出摔倒并聲稱是3個小孩將自己撞倒一事,太婆的兒媳予以了否認。對找3個小孩的家長賠償醫藥費一事,太婆的兒媳說“沒有這回事”。
記者提出想當面采訪一下太婆,她的兒媳表示,自己在外面做生意不在家,婆婆沒有手機,不知在不在家,平時這個時候她一般都在外面逛耍。
昨晚8點過,記者再次撥通了太婆兒媳的電話,這次接電話的是太婆的兒子龔先生。他先是對記者一番質問,隨后稱過去的事情不想再提。對記者提出的諸如太婆究竟是怎么摔倒的等問題,龔先生明確表示不接受采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