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5月7日訊 近日,記者從吉林省旅游局據了解到,為進一步推動《旅游法》的貫徹落實,敦化市旅游局于4月30日至5月3日對全市旅游市場開展了旅游市場秩序專項治理大檢查。
據介紹,此次檢查主要檢查各類社會組織、中介機構、服務單位,特別是網絡經營者、社會自然人等,未獲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導游證,在無管理培訓的情況下,違法從事旅行社、導游業務,以及導游、領隊私自承攬旅行社業務。各旅行社是否違規開展超范圍宣傳及經營旅游業務行為;是否為牟利出租、出借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或以其它形式非法轉讓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
同時,檢查了《旅游法》中規定的零負團費、旅游購物、另行付費的問題,以及旅行社的檔案管理是否規范,是否按規定簽訂地接委托代理合同、一日游合同和旅游租車協議等;
此外,還檢查了A級旅游景區對外發布的質量等級信息是否真實;是否在醒目位置依法公示價格信息;是否存在違反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侵害游客利益的行為;是否依法執行景區合并門票和單項門票有關規定;是否以“燒香、解簽”等為名,誘導欺騙游客;是否在假日等旅游高峰期有游客疏導、分流預案及措施。
從檢查結果看,敦化市旅游市場整體情況良好,各旅行社、A級旅游景區均能按照規定規范經營。但在旅游行程單的內容上,部分旅行社都存在模糊用語的情況,其中個別旅行社檔案管理不規范、未簽訂組團社與地接社委托代理合同、未按規定讓游客填寫服務質量跟蹤調查表。
針對此類的問題,檢查組仔細指導整改措施,并要求各旅游企業認真對照進行整改,不日進行復查,如不整改,將依照相關法律條例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