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5月10日訊 夏日將近,很多人開始為暑期旅游做準備,很多旅行社為招攬客源推出了“五花八門”的促銷活動。為了保護消費者權益、進一步規范旅游市場秩序,昨天,天津市旅游局聯合河西區旅游、工商、物價等部門突擊對文化中心旅游超市進行了檢查。
亂象1 旅行社轉包 接私活
本次突擊檢查包括旅行社業務活動,旅行社證照資質、旅游廣告、旅游價格、旅游合同及行程等。檢查過程中,執法人員發現有些合同所蓋的圖章為外地旅行社,工作人員解釋說:“是旅行社之間的業務往來。”對此,執法人員表示,這一做法涉嫌違規,有可能是旅行社轉包或者是業務員“接私活”。
游客簽訂這種合同后,如果在旅游過程中遇到問題,很可能出現兩地旅行社推諉扯皮或將責任推卸給操作人員身上,給消費者維權帶來困難。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執法人員對合同進行了暫扣。執法人員將在檢查結束后,約談這家旅行社的負責人,對違規行為進行處理。
亂象2 旅游行程單不規范
執法人員又對超市內的11家企業都進行了檢查,各家旅行社在證照資質、旅游合同簽訂等方面都較能遵守《旅游法》、《旅行社條例》的要求。但是仍然存在著一些不規范的現象:比如一些旅行社的業務員對于業務經營許可證不清楚,不了解旅行社的經營范圍,沒有按照要求將業務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張貼懸掛在明顯位置。
還有的旅行社未能提供出收據等票據。其中,在檢查中最為普遍存在的問題是未提供行程單或行程單未蓋章的問題,對此,天津市旅游質監所所長高建軍表示,行程單是旅游合同的附件,屬于旅游合同的組成部分,游客必須簽字并加蓋旅行社公章,行程單缺失、未簽字或蓋章的旅游合同是不完整的,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在以往的投訴中,旅行社擅自縮短游覽時間、增加購物次數一直是維權熱點,如果沒有在行程單上簽字并加蓋旅行社公章,將為日后維權帶來困難。
亂象3 個別條款不對等
工商部門協同執法時提出旅游合同整改意見,這些合同的個別條款“不對等”,加重了消費者的權重,損害了消費者權益。天津旅游質監部門也對這些旅行社做出提示,讓旅行社使用國家旅游局的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下一步,天津市旅游執法大隊還將重點查處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游活動,通過安排購物或另付費項目獲取回扣,未取得導游證或領隊證從事導游、領隊活動等擾亂旅游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對違法違規企業將依法處理,并通過行業通報和媒體向社會公示處罰結果。
天津市旅游局副局長尹大勇表示,對于查出的違規行為,旅游局將根據現場取證結果,對有關責任企業和人員進行深入調查,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堅決打擊不規范經營行為,警示全行業規范經營,保證旅游服務質量,維護旅游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