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福建相關部門獲悉,日前,在《旅游法》頒布兩周年之際,福建省旅游局舉行旅游服務質量社會監督員聘書頒發暨培訓座談會,來自福建省人大、政協、省直相關廳局、行業專家學者、新聞媒體等單位的28名社會監督員代表參加會議。
會上,吳立官副局長為社會監督員頒發了《聘書》,并對大家熱心從事旅游服務質量社會監督員工作、促進旅游業發展表示感謝。
吳副局長指出,一是旅游服務質量社會監督員制度,是旅游進入“大眾化”時代的產物。社會監督員要發揮作用,對游客不文明行為、旅游企業的不自覺、違背法規的行為進行監督。二是通過社會監督員的工作,推進我省各級旅游部門深化改革開放,轉變政府職能,堅持依法行政,提升服務能力和意識。三是社會監督員要成為推動福建旅游業發展的智庫和一支重要力量,從各方面幫助旅游部門再造行政流程,降低行政成本,改善工作環境。
與會的社會監督員各抒己見,暢所欲言,對如何履行好監督職責、進一步促進文明旅游、推進旅游企業發展等問題發表了各自意見。
會上,福建省旅游局分發了《旅游服務質量社會監督員工作手冊》及有關文件資料,對社會監督員進行了現場培訓和問題解答。